彭園即時美味 退換貨說明

本公司產品經嚴格品質控管,請於有效期限內食用完畢。
每份產品包裝上皆有製作日期及有效日期,確保食物新鮮,請於期限內食用完畢。


  1. 提醒您,依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一項:「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自10511日起,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因此,本網站所販售產品,並無7天鑑賞期之適用。
  2. 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收到物品後立即檢查檢視是否正確與完整。
  3. 若產品因運送過程導致瑕疵,請直接向宅配人員反應,務必請拍照存證以保障自身權益,並請立即聯絡本公司客服人員。
  4. 網頁商品會因為使用不同的品牌螢幕以及解析度不同,造成圖片顏色呈現略有不同,請以實品顏色為準。
  5. 本公司調理食品口味是大眾化設計,請在下訂單前再三思考,倘商品本身並無瑕疵,概不接受以不合口味為由之退換貨申請。
  6.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包裝完整,購買商品、內外包裝、附件、贈品、出貨明細表、發票等請一併寄回,若有缺少將會影響退貨權益。
  7. 將商品保存於陰涼通風的地方,勿長期放置在高溫下,以免變質。若商品因送達後保存不當導致變質,亦將影響退換貨權益。

無法退換貨說明

有下列情形者,歉難受理退換貨申請:

  1. 因個人口感、口味喜好或料理方式致產品不符期待者。
  2. 未附上購買產品或原包裝(含外包裝)者、包裝不完整者、包裝破損無法辨識之商品者或未一併附上附件、贈品、出貨明細表、發票等相關物品者。
  3. 因特別情況已註明無法退換貨之商品。
  4. 商品非因本公司或運送途中因素導致毀損、變質或包裝破損不完整者。
  5. 自行將商品寄回,而未與本公司聯繫,申請辦理退換貨或退款者。
  6. 為維護食品的衛生安全,除食品本身有瑕疵可退貨外,一經拆封、食用或消費者造成之外盒變形、失溫或保存不良導致變質者,恕不接受退換貨。 

彭園線上購物,致力於提供消費者安全線上購物體驗,所有陳列產品經嚴格把關,若交付到您的手中商品出現了任何瑕疵或問題,以下提供本公司線上購物的退貨說明,若您有任何寶貴意見,也非常歡迎您與本公司聯繫。

退貨退款流程說明
如有下列情形,請於商品送達後拍照存證,並於商品送達後24小時內至該筆訂單頁面申請退換貨或退款事宜

  • 運輸過程造成貨品毀損。 
  • 貨品品項錯誤。
  • 產品品質不良或其他非消費者所造成之毀損、變質或包裝破損不完整者。

  1. 本站接獲退換貨或退款申請後,將盡快派遣人員至原寄送地點取回商品,請注意商品包裝須保持完整(包含購買商品、內外包裝、附件、贈品、出貨明細表、電子發票等)
  2. 欲退貨商品須以原包裝紙箱將其包裝妥當,若有贈品亦須隨包附上。
  3. 退貨前請您先與我們聯絡(電話、Email、社群平台),我們協請配合之物流業者,前往您指定地點收取貨物。
  4. 本站於收到商品且確認無誤後,將立即為您辦理退換貨或退款手續。辦理退款者,若您選擇信用卡付款,本公司將確定收到貨物後7~14天內取消該筆信用卡消費,選擇其他付款方式者,擇一律選擇銀行匯款方式退款,屆時將詢問您退款帳戶資料,另外商品訂購人同意本公司謹將退款退還訂購人本人,訂購人不得指定將退款讓與本人以外第三人。
  • 因辦理退貨退款而取消訂單者,將一併取消發送因該訂單獲得的點數。
  • 若您有3次無故退換貨之紀錄,本公司將保留日後是否接受訂單的權利。
  • 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絡我們 02-2562-5235,我們會儘快為您處理。

因本契約發生訴訟時,雙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與民事訴訟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銷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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